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1.《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3.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图像号
申请人在具有证件照相资质照相馆拍摄的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单.上的图像号。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合法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房屋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以通过选择“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申领条件并上传能够证明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证明材料申办居住证,无需判断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
(4)连续就读证明
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可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申办居住证,无需判断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注:居住证不再设有效期,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一次,并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线上办理】
1.扫码登录“粤省事”;
2.在“粤省事”的“户政(治安)”中找到需办理的业务;
3.点“开始办理”,根据指引填写真实信息;
4.上传相关材料;
5.后台预受理并审核,通知申办人持证件原件到窗口进行后续办理。
【线下办理】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填表;
2.按顺序到受理窗口受理录入,校验身份信息;
3.申请材料受理成功后,通过审批、制证后按申请人选择方式(速递或不速递)等待取证。
办理时限
申请: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体计算方法是以汕头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居住登记日期为准。一般在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便可以办理登记。)
办理: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黄河路88号
金平公安分局:
地址:汕樟路72号
龙湖公安分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濠江公安分局:
地址:府前路公安大院内
潮阳公安分局:
地址: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华路278号
潮南公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西环路
澄海公安分局:
地址:澄华街道文冠路
南澳县公安分局:
地址:汕头南澳县前江巷路2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获取粤居码小程序入口,汕头居住证各业务线上办理指南,线下办理网点地址及咨询电话,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指南及网点地址等。